台灣企業對於創造力的需求越來越高,但是讓我感到訝異的是,在同業之間卻瀰漫著一股濃厚的悲觀氣氛。幾次與其它設計公司的設計師聊天時,意外地都會 聽到許多負面的看法,像是「做設計真是太辛苦了」、「在台灣,客戶一點都不尊重設計」、「我要放棄當一個設計師了」,這些話,讓我感到相當遺憾。
為什麼會有這些負面的想法?身為設計師的我們,理當認知設計仍然有無窮潛力可以幫助台灣的產業與消費者。既然如此,為何又對自己從事設計這一行,懷有那麼沉重的無力感
>設計師的價值何在?
我不斷地思考這個議題,從過去的經驗來推斷,我認為造成這個現象的主要原因,是身為設計工作者的我們,沒有體認到我們自己所提供服務的真正價值。甚至我可以大膽地說,我們對設計的認識「完全錯誤」;因為,我們重視的焦點是錯誤的。身為設計師總是興奮於自己的設計表現,以致於忽略了一個很簡單的事實,那就是:創作的真正價值,並不是存在於有形的事物上(實質價值),而是在於無形的因素之中(認知價值)。怎麼說呢?
相信大家都不難注意到,在台灣的時尚名媛圈內,LV的包包有多麼地受歡迎。它的售價多半是同類型商品的十倍以上;諷刺的是,LV 包包的有形價值──或所謂「實質價值」,其實與夜市裡小販叫賣的手提袋,沒有什麼不同。
平均售價每個約為新台幣35,000 元的 LV 包包,也不過就是能放些小東西在裡面──像是手機、鑰匙、化妝品等等;這樣的有形價值,其實與地攤販賣的手提袋的功能大同小異。至於 LV 包包所使用的質料,老實說也和夜市的手提袋相去不遠。既然如此,LV 包包的「實質價值」與那些沒有品牌的手提袋,簡直就是一模一樣的。
那麼,為何夜市的手提袋一般都是2,000元有找,LV 包包卻要價一個35,000元呢?差別就在於「認知價值」的部分。我們可以將所謂的認知價值,視為是「商品存在於消費者心目中的價值」。若以 LV 包包為例,這個商品的「認知價值」就大約是33,000元左右;換句話說,在大多數台灣名媛的「認知」中,一個 LV 包包的價值等同於35,000元,即使這個 LV 包包的實質價值只有一、兩千元而已
>設計的真正價值 = 「實質價值」+「認知價值」
我們從有形事物的角度,來思考一下設計的「實質價值」為何。對於產品設計師而言,有形的事物,就是那些用來製造商品本體與內外配件的材料,以及這個商品本身的功能性。而對於平面設計師來說,有形的事物,簡單的說就是紙張、圖像以及一些文字。接著,再從無形的角度,來思考您的設計具備了什麼「認知價值」。無論是對於產品設計師或是平面設計師而言,這個價值所指的,應該就是使用者在使用您的設計、或是瀏覽您的設計時,內心所體驗到的那份感動。
Nike 與 Apple 這兩家公司,在創造認知價值這方面,可說是業界公認的佼佼者。他們所推出的創新產品──像是 Nike 的 Air 系列,以及 Apple 的 iPod──都具備了相當不錯的實質價值;但是這些公司也清楚地知道,如何透過感染力十足的宣傳,以及創意獨具的設計,建立起相當可觀的認知價值。
這些認知價值從何而來?又是何人或如何建立起這些價值?答案一點也不令人意外:絕大部分都是由設計師所創造出來的!LV 品牌本身,就是一個經過策略性規劃以及徹底執行的設計成果。不管是該公司旗下的產品設計師、平面設計師以及室內設計師等等,都是 LV 品牌的幕後功臣;事實上,他們運用了身為設計師應有的能力,成功地引導了消費者的認知,願意接受 LV 以高額的售價,來銷售實質價值有限的產品這個事實。
設計師的確扮演著極具影響力的角色。以創造福斯(VW)金龜車 Beetle 車系的設計團隊為例,他們不只重塑出這個經典車款的新造型,同時也創造出一種來自於汽車的生活品味;這也是為何 Beetle 大受年輕人喜愛的主要理由,因為這款車型的設計,能夠讓車主表現出自己獨樹一格的個性。
其實 Beetle 的實質價值只不過是一台能夠搭載乘客,從 A 地到 B 地的兩門小汽車而已;但很少有人,是衝著 Beetle 的實質價值而購買這款車的。絕大多數的車主購買 Beetle 的主要理由,都是因為它的認知價值──輕鬆上路,充滿樂趣,讓人放鬆,還有無拘無束的感覺。
另外來看看負責創作 Apple iPod 平面廣告與產品包裝的設計團隊。這些創意十足的設計設計師們,並沒有把產品本身的功能性,當成廣告與包裝的設計出發點來大作文章;他們大膽地採用簡單、醒目的圖像,來傳達商品的調性與獨特感。其實iPod 的實質價值與多數的 MP3 播放器並無二致,縱使 iPod 的售價高,但它的市佔率仍高達百分之六十以上。iPod 的價值,絕大多數是建立在認知價值上;消費者多半傾向把 iPod 秀出來,代表他們自己夠酷,有個性,而且我行我素。
>設計的路,你只走了一半
想像,一個能夠創造出如 LV 包包這種具有認知價值影響力的設計師。換句話說,設計的實質價值僅反映出一小部分設計的真正價值而已;其餘的,也是最主要的價值,則必須利用認知價值來傳達。這樣,別人在認定我們設計作品的價值時,很快地就不再只侷限在有形事物的部分而已。優秀的設計師,必須能明瞭實質價值與認知價值之間的差異;那些名利雙收的設計師,也絕非運氣或機遇使然。成功的設計師,絕對不會只是設計產品與印刷品而已,同時也會重視「認知設計」;他們著眼的不只是有形的事物(產品本體或印刷物),而且不斷致力於無形的因素(情感、理念、特性)。
身為設計師,一旦能夠體認到在自己的設計中,所包含的實質與認知兩個面向的價值時,就自然能夠領會設計的價值之所在;並開始感受到設計真正的影響 力,也才能夠從適當的角度來引導客戶,認識設計的真正價值。若能看清楚這一點,就沒有理由再對自己將崛起的專業繼續悲觀下去。畢竟,此際設計師所扮演的角 色,具有前所未見的影響力,也可以說是成為一位設計師最佳的時機!
(原文同步刊載於《意念圖誌》2007年4/5月號專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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